室内环境污染治理协议
甲方:郑州市蜂巢商务咨询有限公司
乙方:
因乙方室内空气超标,要求甲方对其室内环境进行治理,经双方一致协商达成如下治理协议。
一、乙方委托甲方对 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服务。
二、收费标准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,(包括室内面积和家具面积)综合治理(包括甲醛、苯、氨、TVOC等有害气体)按人民币 元/米收费。如果超标严重需增加产品用量或再次治理的,可增加收费人民币 元/米。
三、乙方室内面积为 平方米,家具面积为 平方米,合计治理面积 平方米。室内污染浓度经检测结果甲醛为: mg/m3、苯为 mg/m3、氨为 mg/m3、TVOC为 mg/m3, 合计应收治理服务费人民币 元。
四、乙方委托甲方治理应预付治理服务费用 元为定金。余额在治理服务完成后当日一次性结清。
五、乙方对治理服务质量的要求:甲方对其室内环境治理。通过治理后尽量接近或达到国标《GB/T1883-2002》的要求。
六、由于乙方在甲方治理服务后,重新对其居室进行装修,添置家具,防止化学物品等其它途径使乙方室内再次污染的,责任由乙方负责。
七、甲方在为乙方治理服务后,再次进行治理后的污染浓度检测,如需要再次治理的,甲方免收再次治理服务费。
八、在治理过程中,乙方需向甲方说明该室内装修的具体情况。
九、如有补充,另行协商。
十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:郑州市蜂巢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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